七绝·为女民兵题照

[近现代] 毛泽东 [繁體]

飒爽英姿五尺枪,曙光初照演兵场。
中华儿女多奇志,不爱红装爱武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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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及注释

译文
黎明时的阳光刚刚照到进行军事训练的场地,女民兵英姿飒爽手持五尺枪。
中华儿女志向不凡,不爱红艳美丽的装扮,而爱革命的武装。

注释
这首诗最早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出版的《毛主席诗词》。题照,为照片题字或题诗。
飒爽:豪迈而矫健,形容精神抖擞。
曙:天刚亮。
演兵场:练兵场。
奇志:极不平凡的志向。
红装:妇女红艳美丽的装扮。

参考资料:
1、陈亮.《毛泽东诗词书法赏析》 :九州出版社,2011.07 :211页
赏析

这首七绝,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,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,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。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《毛泽东诗词》上,题为“为女民兵题照”。诗中的“红妆”、“武妆”的“妆”字已改为“装”,“飙爽”也改为“飒爽”。此后,毛泽东的这首《为女民兵题照》,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,并作为歌词谱曲,唱遍了大江南北。

“飒爽英姿五尺枪,曙光初照演兵场。”,是对女民兵“演兵”的艺术概括。题照诗,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,这里作者用“曙光初照”,形象地点出了时间,用“演兵场”描述出具体环境的“空间”。

创作背景

1959年10月1日,民兵方队接受检阅后,李原慧全副武装地照了相,并将照片珍藏在自己的皮包里。1960年冬,毛泽东去浙江、广东等地调查研究,李原慧等作为工作人员随行。此照偶然为毛泽东所见,李原慧便将其送给了毛泽东,毛泽东为照片作了一首七绝。1961年春,毛泽东在北京中南海菊香书屋,在宣纸上再次书写了这首七绝《为女民兵题照》,正式送给李原慧。李原慧将这幅手迹珍藏起来,视同珍宝。

参考资料:
1、刘科生.《毛泽东诗词鉴赏》 :人民日报出版社,2005.02 :20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