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童趣》赏析

全文可分为两部分。第一段为第一部分,总写童年视觉敏锐,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,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。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,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。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、幻想的一段趣事,文字朴素自然,情感真挚,语言生动。

第一部分(第1段),总写童年视觉敏锐,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,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。“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”,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,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、天真。“见藐小之物,必细察其纹理”,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,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,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。

第二部分(第2段至篇末),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。

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。“夏蚊成雷”是夸张又是比喻,这里则是“我”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。而把蚊比作鹤,也是蚊子的体形、长足与鹤相像,这是孩子们的联想。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“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,必细‘察其纹理’”,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。“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”,心里这样想,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,这正是“物外之趣”。而“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”,又是“我”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,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。同时也反映了“我”的知识丰富,但活动范围狭小,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“青云白鹤”的实景,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“青云白鹤”的实景。再写“我”观察土墙、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。这里写“我”观察花台草木,“以丛草为林,以虫蚊为兽”神游其中,仍是表现“物外之趣”的。而观虫斗、驱虾蟆的故事,不但紧扣“趣”字,说明“我”观察入神,而且还能表现“我”的真正可爱,天真无邪。

参考资料:
1、《童趣》赏析.人民教育出版社[引用日期2014-01-29]

原文《童趣》

[清代] 沈复

余忆童稚时,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,故时有物外之趣。

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。

余常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蹲其身,使与台齐;定神细视,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
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蛤蟆,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。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