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狼三则》其二注释及译文

译文
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,担子里的肉卖完了,只有剩下的骨头。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,紧随着他走了很远。

屠户害怕,把骨头投给狼。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,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。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,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,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。骨头已经没有了,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。

屠户的处境很危急,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。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,场主在里面堆柴,覆盖成小山似的。屠户于是奔向麦场,倚靠在柴草堆下,卸下担子拿着刀。狼不敢上前,瞪眼朝着屠户。

一会儿,一只狼径直走开,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。过了一会儿,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,神情悠闲得很。屠户突然起身,用刀噼砍狼的头,又噼砍几刀杀死了狼。屠户正想要走,转身看柴草堆后面,一只狼在其中打洞,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。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,只露出屁股和尾巴。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,也杀死了这只狼。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,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。
狼也是狡猾的动物,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,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?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。

注释
1.屠:这里指屠夫,即以宰杀牲畜为职业的生意人。
2.晚:在晚上。
3.归:返回,回家。
4.尽:完。
5.止:通“只”,仅有。
6.缀(zhuì)行甚远:紧随着走了很远。缀:连接,这里是紧跟的意思。
7.惧:畏惧,害怕。
8.投以骨:“以骨投之”,把骨头投给狼。
9.止:停止。
10.从:跟从。
11.并驱:一起追赶。
12.故:旧,原来。
13.屠大窘:屠户非常困窘急迫。大:很,非常。窘:恐怕,担心
14.恐:担心,害怕。
15.敌:敌对,这里是胁迫、攻击的意思。
16.顾:回头看,这里指往旁边看。
17.积薪:把柴草堆积在一起。薪:柴草。
18.苫(shàn)蔽成丘:覆盖成小山似的。苫:盖上。蔽:遮蔽。
19.乃:副词,于是,就。
20.弛:放松,这里指卸下。
21.前:上前。
22.眈眈(dān)相向:瞪眼朝着屠户。耽耽:注视的样子。相:偏指一方。
23.少(shǎo)时:一会儿。
24.径去:径直走开。去:离开。
25.犬坐于前: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。
26.久之:过了一会儿。之:助词,凑音节,无意义。
27.瞑(míng):闭眼。
28.意暇(xiá)甚:神情悠闲得很。意:这里指神情、态度。暇:空闲。
29.暴:突然。
30.以:用。
31.毙:杀死。
32.方:副词,正。
33.转:转身。
34.洞其中:在其中打洞。洞:挖洞。
35.意:意图。
36.隧:在柴草堆里打洞。
37.暴:突然。
38.以:来。
39.尻(kāo):屁股。
40.股:大腿。
41.乃悟:才明白。
42.假寐(mèi):原意是不脱衣服小睡,这里是假装睡觉的意思。寐:睡觉。
43.盖:承接上文,表示原因,这里有“原来是”的意思。
44.黠(xiá):狡猾。
45.顷刻:一会儿。
46.禽兽之变诈几何: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。变诈:作假,欺骗。几何:多少,这里是能有几何的意 思。
47.耳:语气助词,罢了。
(1):而:连词,表转折。

词性活用
1、狼不敢[前]  (方位名词作动词,上前)
2、恐前后受其[敌]  (名词作动词,攻击)
3、一狼[洞]其中  (名词作动词,打洞)
4、意将[隧]入以攻其后也  (名词作状语,从柴草堆中打洞)
5、其一[犬]坐于前  (名词作状语,像狗一样地)
6、[苫]蔽成丘  (名词作状语,覆盖)
7、一[屠]晚归  (动词作名词,屠夫)

通假字
止有剩骨,“止”通“只”,仅有。

一词多义
意 意暇甚(神情) 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(企图)
敌 恐前后受其敌(攻击) 盖以诱敌(敌人)
前 恐前后受其敌(前面) 狼不敢前(上前)

虚词的用法
(1)之
助词。禽兽[之]变诈几何哉:的
助词。久[之]:调整音节,不译
助词。 而两狼[之]并驱如故:位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,可不译
(2)以
投以骨:代指狼 以刀噼狼首:用
连词。 意将遂人以攻其后也:来
盖以诱敌:用来

使动用法
死:使……死,杀死。

省略句
省略宾语
“投以骨”中省略了“投”的宾语“之”,代狼,可补充为“以骨投之”。
“一狼仍从”中省略宾语“之”,可补充为“一狼仍从之”。
省略介词
“场主积薪其中”省略了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场主积薪于其中”。
“一狼洞其中”中也省略了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一狼洞于其中”。
“屠乃奔倚其下”中省略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屠乃奔倚于其下”。
省略主语
1.“顾野有麦场”中省略主语“屠”,可补充为“屠顾野有麦场”。

原文《狼三则》

[清代] 蒲松龄
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噼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