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遵宪

黄遵宪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诗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别号人境庐主人,汉族客家人,广东省梅州人,光绪二年举人,历充师日参赞、旧金山总领事、驻英参赞、新加坡总领事,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。工诗,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,有“诗界革新导师”之称。黄遵宪有《人镜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。被誉为“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

人物生平

黄遵宪于1848年4月27日生于广东梅州(梅县)。他的一生可分为四个阶段:即读书应试阶段(1863~1876);出使阶段(1877年~1894年);参加变法阶段(1895年~1898年);乡居阶段(1899年~1905年)。

1876年中举人,1877年随驻日大使何如璋出使日本,曾被日本历史学界称为中国“最有风度、最有教养的外交家”。

主要成就

主题题材
黄遵宪早年即经历动乱,关心现实,主张通今达交以“救时弊”(《感怀》其一)。从光绪三年(1877)到二十年(1894),他以外交官身份先后到过日本、英国、美国、新加坡等地。经过亲自接触资产阶级文明和考察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的经验,他明确树立起“中国必变从西法”(《己亥杂诗》第四十七首自注)的思想,并在新的文化思想激荡下,开始诗歌创作的新探索。

他深感古典诗歌“自古至今,而其变极尽矣”,再继为难。但他深信“诗固无古今也”,“苟能即身之所遇,目之所见,耳之所闻,而笔之于诗,何必古人?我自有我之诗者在矣”(《与朗山论诗书》)。他沿着这条道路进行创造性的实践,突破古诗的传统天地,形成了足以自立、独具特色的“新派诗”,被梁启超誉为“独辟境界,卓然自立于二十世纪诗界中”(《饮冰室诗话》三二),成为“诗界革命”的巨匠和旗帜。

评价

黄遵宪在短短的58年生涯中,游历日、英、法、意、比、美及新加坡等西方国家以及香港等共13个年头,亲身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西方文化浪潮,他站在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高度,理性地把握世界的潮流和中国的国情,积极主张维新变法,在维新变法失败后,他却矢志不渝,坚信“滔滔江水日趋东,万法从新要大同”的革新之道。100多年过去了,今天缅怀起这位客家先贤的远见卓识,仍然令人肃然起敬!

作者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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