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

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着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
人物生平

黄公度,晚唐御史、诗人黄滔的八世孙,福建莆田城内东里巷(今城厢区英龙街)人。早年攻读于鳌山。绍兴八年(1138),公度省元,特旨免于廷试,赐进士第一(状元),初任平海郡节度判官兼南外宗簿。

当时有流民数百人自汀虔(汀州、赣州)下,守将疑为流寇,派兵抓捕,公度力辨其非,全部释放他们,地方才赖以安定。公度的品德才华深受宰相赵鼎的赏识,两人时有诗词唱和,结下文字之交。

作者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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