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参

窦参(733~792年),字时中,中唐大臣。平陵(今陕西咸阳市秦都区西北)人。工部尚书窦诞之玄孙。以门荫累官御史中丞。参习法令,通政术,“为人矜严悻直,果于断”。唐德宗时以为宰相,“阴狡而愎,恃权而贪”,因故贬至柳州(今广西柳州市),宣武节度使刘士宁送给窦参绢五十匹,湖南观察使李巽上疏检举他“交通藩镇”。德宗怒欲杀之。陆贽替窦参说情,才未被杀,贬作郴州(湖南省郴州市)别驾(总秘书长),隔年,再贬驩州(现越南荣市)司马。不久赐死。全部家产、奴仆送至长安,连头上戴的发簪也充公。

人物生平

窦参父窦审言,闻喜尉,以参贵赠吏部尚书。窦参出身于官宦世家,年少时性格刚强,喜爱学习法律。初以门荫任万年县(在今陕西西安市)尉,后调奉先县。该县有一权贵之子酒醉后欺厚胞妹,其父无能力阻止,气愤而死。窦参依法将这个恶棍打杀,全县吏民皆惧服窦参的威严,后被提升任大理寺司直。

婺州(今浙江金华县)刺史邓珽贪污银800缗,宰相极力袒护,准备从轻处理,不让抄没其财产。德宗皇帝命朝臣商议,多数人为讨好宰相而同意从轻处理,但窦参依据律令争辩,认为应当依法处置,终于使朝廷依法抄没了邓的财产。他即被升为监察御史。又有湖南观察使府判官马彝被权贵诬陷下狱,经他核查予以平反,再升任御史中丞。

作者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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